深職(zhi)院〔2016〕19號
關于印發《深(shen)圳職業技術學(xue)院(yuan)學(xue)生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園管理辦法》的通(tong)知
學校各單位:
《深圳(zhen)職業技術學院(yuan)學生創意創業園(yuan)管理辦法(fa)》已經學校研究(jiu)通過(guo),現予印發,請遵照執(zhi)行(xing)。
深圳職業技術(shu)學院
2016年2月3日
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創意創業園管理辦法
一、總 則
第(di)一條 為培養大學生創(chuang)(chuang)新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精(jing)神(shen),提高創(chuang)(chuang)新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能力(li),學校創(chuang)(chuang)建學生創(chuang)(chuang)意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園(以(yi)下簡稱“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園”)。為保證(zheng)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園各項工作(zuo)有序開(kai)展,特制定本(ben)辦法。
第二條 創(chuang)業(ye)(ye)園(yuan)在學(xue)校(xiao)學(xue)生(sheng)創(chuang)業(ye)(ye)教(jiao)育工作領導(dao)小(xiao)組領導(dao)下(xia),以“保障(zhang)公平、兼顧效(xiao)(xiao)率、協調指導(dao)、服務為先(xian)”為原則(ze),努(nu)力建設高(gao)效(xiao)(xiao)務實的創(chuang)業(ye)(ye)孵(fu)化平臺。
第(di)三(san)條 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園是學生(sheng)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實踐基(ji)地,也(ye)是學校(xiao)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教育(yu)基(ji)地,具有孵化(hua)器功能(neng)。通(tong)過提供基(ji)本(ben)場地和(he)孵化(hua)服務(wu),充分發(fa)揮大學生(sheng)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主(zhu)體作用(yong),培養具有創(chuang)(chuang)新精神和(he)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能(neng)力(li)的復(fu)合型人才。
二、組織機構及職責
第四(si)條 學校授權(quan)創業學院對(dui)創業園進行管(guan)理,其主要職(zhi)責有(you):
1.制定創(chuang)業園(yuan)管(guan)理制度,全面負責創(chuang)業園(yuan)的日(ri)常管(guan)理工作。
2.組織創業(ye)園(yuan)(yuan)入園(yuan)(yuan)申報(bao)及項目評(ping)審工作(zuo),并與入園(yuan)(yuan)項目簽(qian)訂協(xie)議。
3.組織和協(xie)調學生開展(zhan)創業實踐活動。
4.管理和維護創(chuang)業園公共財(cai)產(chan)。
5.委托第三方服(fu)務機(ji)構(gou)為創業(ye)園入駐企業(ye)提供(gong)包括工商注冊、財稅代理(li)、政策咨(zi)詢、創業(ye)指導和課程培(pei)訓等孵化服(fu)務,創業(ye)學院對(dui)其進行評價和監督。
6.負責(ze)創業園的對外宣傳與推廣工作(zuo)。
三、創業園管理
第五條 創(chuang)業(ye)園申報入駐條件
1.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(ye)項目較為成(cheng)熟,具(ju)有一定(ding)科技(ji)含量、創(chuang)(chuang)新(xin)性和較好市場前景。鼓勵具(ju)有發明專利、科研成(cheng)果(guo)及(ji)各(ge)類(lei)創(chuang)(chuang)新(xin)創(chuang)(chuang)業(ye)(ye)大賽中(zhong)成(cheng)績優秀(xiu)的團隊申報(bao)入駐(zhu)。
2.創(chuang)業項(xiang)目(mu)負責人須為我校全日(ri)制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,創(chuang)業項(xiang)目(mu)的(de)經營者具有較(jiao)高的(de)素養和良好的(de)品格,懂政策、重信譽、有一定經營能力,并(bing)自愿接受學(xue)校管(guan)理。
3.創業項(xiang)目負責人應具(ju)備一定(ding)的項(xiang)目啟動資金(jin)和風險承擔能力(li),并須取(qu)得(de)家長(chang)或監護人同意。
4.凡有違法(fa)犯罪記錄及(ji)個人征(zheng)信記錄不良者,不具備(bei)申(shen)報資格。
第(di)六(liu)條 入園程序及要求
1.提交(jiao)申請(qing)材料(liao)。材料(liao)清(qing)單如下:
(1)項目申報書;
(2)項目(mu)商業計劃書;
(3)項目負責人個人征(zheng)信記(ji)錄材料;
(4)項目所(suo)有股東簡歷及身份證復印(yin)件,在校生(sheng)及應屆畢業生(sheng)需提(ti)供(gong)學(xue)生(sheng)證復印(yin)件。
2.創業學院做申報資(zi)格審查(cha)。
3.專(zhuan)家評審委員會做項目(mu)評審。
4.評(ping)審(shen)結果(guo)上(shang)報學校審(shen)批。
5.通過審批的項(xiang)目簽署(shu)創業園入(ru)駐(zhu)協(xie)議。
6.繳(jiao)納經營場地配套設施及水電費(fei)押金兩千元。
7.簽訂入園協議(yi)后須在(zai)15個工作日(ri)內(nei)完成公司工商注冊,且公司應由全日(ri)制在(zai)校生(sheng)擔任法(fa)定(ding)代表(biao)人(ren);非在(zai)校生(sheng)入股比(bi)例(li)總(zong)計不(bu)得超(chao)過30%,且須向創業學(xue)院(yuan)報備。
第七條 入(ru)駐企業的權利和(he)義務
1.入駐企(qi)業最(zui)高可獲24個月的(de)經營場地免費(fei)使用權。
2.園(yuan)區每6個月進(jin)行一次成長性(xing)評(ping)估,評(ping)估通過的企業可繼續孵(fu)(fu)化(hua);孵(fu)(fu)化(hua)期間可獲園(yuan)區提供的孵(fu)(fu)化(hua)服(fu)務(wu)。
3.入(ru)駐企業以6個月為周期可獲(huo)得學校創業基金資助(zhu),同時獲(huo)得園區配套(tao)孵化服務。
4.入(ru)駐企(qi)業接(jie)受(shou)園區第三方服務機構統一財稅管理(li),企(qi)業成員(yuan)須遵(zun)守園區各項管理(li)規定,積極參與各項公共活(huo)動。
5.入駐企業(ye)須參(can)與(yu)企業(ye)成(cheng)長計劃,詳見(jian)附件一(yi)。
第八條 運(yun)行(xing)管理
1.學校(xiao)對批(pi)準入(ru)駐創業(ye)園企業(ye)一律采取合同制方式進行管理,入(ru)駐企業(ye)自(zi)主經營、自(zi)負盈虧、獨立承(cheng)擔風險與法律責(ze)任(ren)。
2.創業(ye)園為入駐企業(ye)提供(gong)經營(ying)場地及配套(tao)設施,并按照學校統一規(gui)定收取相(xiang)關維護費用。
3.入(ru)駐企業(ye)(ye)孵(fu)化期內(nei),出現改變(bian)企業(ye)(ye)性質(zhi)、經(jing)營內(nei)容、法定代表(biao)人、提前中止(zhi)創(chuang)業(ye)(ye)孵(fu)化等(deng)情況,企業(ye)(ye)法定代表(biao)人須(xu)提前15天提交(jiao)報(bao)告,經(jing)創(chuang)業(ye)(ye)學院審核(he)批準后(hou),方可(ke)變(bian)更。對違反國家、學校有關規定的企業(ye)(ye),學校將要求(qiu)其(qi)退出園區。
第(di)九(jiu)條 園區(qu)管理
1.入(ru)駐企業須在協(xie)議指定區域內經(jing)營,不得占(zhan)用公共區域。
2.入(ru)駐企業(ye)的(de)裝修方(fang)(fang)案、廣(guang)告(gao)內容須(xu)經創業(ye)學院(yuan)批準方(fang)(fang)可實施,不得(de)擅自對園區既(ji)定格局進(jin)行改(gai)造,不得(de)破壞園區整體規劃。
3.入駐企(qi)業在園內(nei)舉行(xing)活動,須至少提(ti)前(qian)三天向創業學院申(shen)請(qing),如有校(xiao)外(wai)人員參加,須提(ti)前(qian)一周申(shen)請(qing)。
4.入駐企業應(ying)主動配合(he)各項管(guan)理工(gong)作(zuo)(zuo),包括準時出(chu)席(xi)工(gong)作(zuo)(zuo)會議(yi)和檢(jian)查(cha)考核等。對(dui)于(yu)無故曠會、拒檢(jian)等情況,創業學院有權采取相應(ying)措施(shi),直至勒令退園。
第十條 安全(quan)管理
1.入駐(zhu)企業(ye)要嚴格履行《深(shen)圳職業(ye)技術學院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(ye)園(yuan)(yuan)消防安(an)(an)全管理規(gui)定》的相(xiang)關要求,強化安(an)(an)全意識(shi),共同維(wei)護園(yuan)(yuan)區的安(an)(an)全環境。
2.入駐企業(ye)必須做到(dao)離開(kai)時鎖門關窗,斷水斷電。
3.園區內禁(jin)止入駐企(qi)業任(ren)何人員(yuan)留宿。
4.園(yuan)區(qu)內不得(de)飼養寵(chong)物。
5.園(yuan)區內(nei)禁止(zhi)烹飪活動。
第(di)十一條 入駐(zhu)企業(ye)的考核(he)
創業(ye)學院每(mei)6個月對入駐企(qi)業(ye)進行一(yi)次成長性(xing)評估(gu)(gu),主(zhu)要包(bao)括(kuo)“成長計劃考核、經營狀(zhuang)況評估(gu)(gu)以及園區管理考核”三部分。
1.成長計劃(hua)考核
入駐企(qi)業(ye)(ye)須在每(mei)6個(ge)月孵化期內(nei)完(wan)成成長(chang)計劃15學分(fen);未(wei)完(wan)成者,視為考核不合格,該企(qi)業(ye)(ye)退出創業(ye)(ye)園,詳見(jian)附件一(yi)《企(qi)業(ye)(ye)家成長(chang)計劃》。
2.經營狀況評(ping)估(gu)
(1)入(ru)駐企業(ye)以6個(ge)月為周期向(xiang)評審小(xiao)組提交(jiao)第三方機構出具(ju)的財務報表(biao)、納稅(shui)記錄,以及業(ye)務合(he)同(復印件(jian))等(deng)相關佐證材料(liao)。
(2)入駐企業須參加成長性評估現場答辯(bian)會,闡述項目的(de)經(jing)營狀況(kuang)和孵(fu)化水準,由評審(shen)小組結合上述財(cai)務報告(gao)等佐證材料(liao)進行客(ke)觀公正的(de)評分(fen)。
(3)經評估,對于經營狀況不理想、成長性不足(zu)、盈(ying)利能力欠缺(que)或基本處于停滯狀態的企業,終止孵化,退出創業園。
3.園區管(guan)理考核
園區管理(li)考核主要由考勤管理(li)和(he)日常管理(li)兩部分組成。
考核采取(qu)扣分(fen)(fen)(fen)制,即入(ru)駐企業均(jun)具(ju)有(you)15分(fen)(fen)(fen)基礎(chu)分(fen)(fen)(fen),考核根據其(qi)(qi)一(yi)個周期的(de)(de)日常(chang)考勤、違(wei)規記錄、無(wu)故缺席等(deng)行為表現予以扣分(fen)(fen)(fen),扣完即止(zhi)。其(qi)(qi)中,日常(chang)考勤缺席1次扣1分(fen)(fen)(fen),違(wei)規警告(gao)1次扣5分(fen)(fen)(fen),園(yuan)區(qu)會議缺席1次扣5分(fen)(fen)(fen)、遲(chi)到扣2分(fen)(fen)(fen)。基礎(chu)分(fen)(fen)(fen)扣完的(de)(de)入(ru)駐企業直接視為取(qu)消考核資(zi)格,當即終止(zhi)孵化,退出創業園(yuan)。
(1)考勤管理
入駐企業(ye)(ye)在(zai)孵期間,除國家法(fa)定假(jia)期和節(jie)假(jia)日外(wai),正常的工作(zuo)日早上9:00~9:30需到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(ye)(ye)園(yuan)管(guan)理辦公(gong)室(shi)考(kao)勤。企業(ye)(ye)如有正常的外(wai)出活動無法(fa)準時開門(men)營業(ye)(ye)須提(ti)前(qian)一天(tian)申(shen)請,事(shi)后(hou)到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(ye)(ye)園(yuan)管(guan)理辦公(gong)室(shi)補登記(ji),沒有提(ti)前(qian)申(shen)請則視為缺勤。
凡出現違規行為(wei)者,由創(chuang)業學(xue)院(yuan)(yuan)發(fa)出違規警告(gao),并(bing)下發(fa)《深職院(yuan)(yuan)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園違規處理告(gao)知書》,責令整改,累(lei)計達到三次者,創(chuang)業學(xue)院(yuan)(yuan)將下發(fa)《退(tui)出園區通知書》,該企業退(tui)出創(chuang)業園。
(2)日常管理
入駐企業出(chu)現下(xia)列情況之一(yi)者,一(yi)經查實創(chuang)業學院將下(xia)發《退(tui)出(chu)園區通(tong)知書》,該(gai)企業退(tui)出(chu)創(chuang)業園。
項目入園(yuan)后,未(wei)按(an)要求在園(yuan)區內開展工作,項目長期處于(yu)停頓(dun)狀(zhuang)態,致使寫(xie)字間超過10個工作日處于(yu)空置(zhi)或關(guan)閉狀(zhuang)態者;
未能按時向創業學院上報(bao)相關材(cai)料,或所報(bao)材(cai)料內容不真實(shi),通過整改無效者;
入駐企業(ye)出現重(zhong)大(da)安全事(shi)故(gu)者(zhe);
入駐企業負責人違法或違反校紀校規受(shou)紀律(lv)處分(fen)者(zhe);
超(chao)出業務規定范圍,從事與申(shen)報(bao)經營內(nei)容無關的商業活(huo)動(dong)或其他違(wei)規商業活(huo)動(dong)者;
不按規定(ding)時間繳納應(ying)繳費用者,
不適宜(yi)在創業園繼續孵(fu)化的其他(ta)情況。
4.評估指標(biao)體(ti)系
評估指標
孵化階段 |
創業
實踐教育 |
經營狀況 |
園區管理考核 |
財務指標 |
一階
(1-6個月) |
15分 |
完成企劃書、產生業績 |
5分及以上 |
有現金流
簽訂訂單 |
二階
(7-12個月) |
15分 |
建立MD+MK、
財務收支平衡 |
5分及以上 |
正現金流
或獲得風投 |
三階
(13-18個月) |
15分 |
完善MD+MK、
實現盈利 |
5分及以上 |
持續正現金流
或獲得風投 |
四階
(19-24個月) |
15分 |
建立MG、
穩定增長 |
5分及以上 |
持續正現金流
或獲得風投 |
*MD主要指商品開(kai)發(fa),MK主要指市(shi)場(chang)渠道開(kai)發(fa),MG主要指經營管理技能。
第十二條 退出(chu)創業園(yuan)
1.入駐企業進駐時間原則上(shang)不超(chao)過(guo)24個月,協議期滿統(tong)一辦(ban)理退園(yuan)手續。
2.入駐企業半年度成長性評估(gu)未達標者,退出(chu)創(chuang)業園(yuan)。
3.入駐(zhu)企(qi)業違反園(yuan)區管理規定,收到創(chuang)業學院發放的《退(tui)出園(yuan)區通知書(shu)》,則該企(qi)業退(tui)出創(chuang)業園(yuan)。
4.入(ru)駐企業法定(ding)代表(biao)人變(bian)更為非(fei)我校在校生或(huo)應(ying)屆(jie)畢業生時(shi),應(ying)主動提出退園申請(qing),及時(shi)辦理退出手續(xu)。
四、附 則
第(di)十三(san)條 本辦法適用(yong)范圍(wei)為深圳職業(ye)技(ji)術學(xue)院在(zai)校生及學(xue)生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(ye)園(yuan)入駐企(qi)業(ye)。
第(di)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(di)十五條 學校學生創業工作領(ling)導小組授權創業學院(yuan)負(fu)責解釋本辦法。
深(shen)圳(zhen)職業技術學院
2016年2月(yue)3日
深(shen)圳職業技術(shu)學院院長(chang)辦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(yin)發